对联合国国际贸易法委员会第三工作组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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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oseline3712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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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联合国国际贸易法委员会第三工作组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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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 年 1 月,该影片在联合国国际贸易法委员会第三工作组 ISDS 改革第 47届会议的一场会外活动中放映,随后进行了一场简短的小组讨论,探讨了其对 ISDS 改革议程的意义。纪录片的主题与对基于条约的 ISDS 不对称性的担忧以及对“重新平衡”国际投资法中权利和义务的呼吁密切相关。第三工作组从一开始就讨论了这些问题,特别是在其审议“跨领域问题”时。这部纪录片为秘书处为工作组讨论而制定的程序性和跨领域问题条款草案提供了思考的素材。

第三方参与。第 18 条草案设想适用《联合国国际贸易法委员会透明度规则》,其中包括法庭之友意见书作为第三方参与程序的途径。然而,在工作组讨论初期,一些国家和观察员对 ISDS 程序对第三方权利的更直接影响表示担忧,强调法庭之友意见书的作用和意图不足,并非旨在解决这些问题。(第 37 届会议录音,2019 年 4 月 1 日下午和 2019 年 4 月 5 日上午。)

在纪录片中描述的情况中,胡宁居民在投资争端中的直接利益远比法庭之友制度所假设的要 黎巴嫩 WhatsApp 号码 多得多。法庭之友提交材料主要是为了帮助公共利益机构向法庭提供信息,而不是为第三方提供有效手段来维护自己的权利。例如,提交材料是否获得授权以及法庭对其内容的考虑程度均由法庭自行决定。同样,提交材料并不一定意味着可以查阅案件文件和听证会。

一些最近的条约实践超越了法庭之友 安排。例如, “现代化”的欧盟-智利高级框架协议的投资保护章节规定,“任何能够在争端的具体情况下确定直接和当前利益的自然人或法人”有权介入。这一安排旨在补充法庭之友制度。如果获得批准,介入还包括查阅案件文件和在听证会上作口头陈述的权利。但是,介入“仅限于全部或部分支持争端一方的法律立场”(智利-欧盟高级框架协议第 10.48 条,尚未生效)。这些发展提供了工作组可以考虑的模式,以确保改革至少反映出最新的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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