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 年外贸新规生效实施的影响
Posted: Mon Apr 21, 2025 8:14 am
2025 年,一系列外贸新规开始生效实施,亚洲手机号码清单 这些新规对各国外贸行业产生了广泛而深远的影响,外贸邮件营销也不例外。
12月28日,中国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发布《2025年关税调整方案》,2025年将调整部分商品的进口关税税率和税目。
《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税则(2025)》带来的影响
(一)商品成本与定价调整
根据新规,对 935 项商品实施低于最惠国税率的进口暂定税率,同时提高了糖浆和含糖预混粉、氯乙烯、电池隔膜等部分商品的进口关税。这会使相关商品的成本发生变化。对于成本降低的商品,企业可以在邮件营销中强调价格优势或增加促销活动内容;而对于成本上升的商品,则需要在邮件中向客户解释价格调整的原因,同时强调产品的其他价值点,如质量、服务等,以维持客户关系。
(二)市场需求与产品策略变化
关税的调整会影响市场对不同商品的需求。例如,降低部分特殊用途车辆自动变速箱等的进口关税,可能会使相关产品的市场需求增加。企业可以通过邮件营销向客户推广这些需求可能增长的产品,提供详细的产品信息和应用案例,引导客户采购。同时,对于那些因关税提高而可能需求减少的商品,企业需要调整邮件营销策略,如减少推广力度,或转向推广其他替代产品。
(三)贸易合规性强调
2025 年进出口税则是第一个上升为法律的年度税则,其所有内容包括进出口货物的关税税目、税率以及税目、税率的适用规则等全部上升为法律。企业在邮件营销中需要更加准确地提及产品的相关税则信息,确保客户了解产品进出口的合规性要求,避免因税则问题产生误解或纠纷。
(四)中国对美加征关税商品排除延期
根据《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关于对美加征关税商品第十四次排除延期清单的公告》(税委会公告2024年第3号),对美加征关税商品第十四次排除延期清单将于2024年11月30日到期。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按程序决定,对相关商品延长排除期限。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自2024年12月1日至2025年2月28日,对附件所列商品,继续不加征我为反制美301措施所加征的关税。
(五)海关总署:取消出口海外仓企业备案
为进一步促进跨境电商高质量发展,海关总署就优化跨境电商出口监管措施发布公告,明确自2024年12月15日起,取消跨境电商出口海外仓企业备案。
(六)2025沙特SABER认证新规发布
2025年1月1日,沙特标准局(SASO)将正式实施全新的SABER认证要求,对所有出口沙特的货物提出更严格的合规标准。
1.强制双证书认证
所有出口沙特的货物必须通过SABER系统申请并取得:
PCoC(产品符合性证书):确保产品符合沙特技术标准。
SCoC(批次装运符合性证书):确保具体批次货物符合清关要求。
2.承诺函失效
过去可以用的“承诺函”(Undertaking Letter)将不再适用清关。
3.到港后申请无效
新规明确规定:所有货物到港后再申请SCoC的操作将被视为无效,无法清关,甚至可能产生滞港罚款。
12月28日,中国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发布《2025年关税调整方案》,2025年将调整部分商品的进口关税税率和税目。
《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税则(2025)》带来的影响
(一)商品成本与定价调整
根据新规,对 935 项商品实施低于最惠国税率的进口暂定税率,同时提高了糖浆和含糖预混粉、氯乙烯、电池隔膜等部分商品的进口关税。这会使相关商品的成本发生变化。对于成本降低的商品,企业可以在邮件营销中强调价格优势或增加促销活动内容;而对于成本上升的商品,则需要在邮件中向客户解释价格调整的原因,同时强调产品的其他价值点,如质量、服务等,以维持客户关系。
(二)市场需求与产品策略变化
关税的调整会影响市场对不同商品的需求。例如,降低部分特殊用途车辆自动变速箱等的进口关税,可能会使相关产品的市场需求增加。企业可以通过邮件营销向客户推广这些需求可能增长的产品,提供详细的产品信息和应用案例,引导客户采购。同时,对于那些因关税提高而可能需求减少的商品,企业需要调整邮件营销策略,如减少推广力度,或转向推广其他替代产品。
(三)贸易合规性强调
2025 年进出口税则是第一个上升为法律的年度税则,其所有内容包括进出口货物的关税税目、税率以及税目、税率的适用规则等全部上升为法律。企业在邮件营销中需要更加准确地提及产品的相关税则信息,确保客户了解产品进出口的合规性要求,避免因税则问题产生误解或纠纷。
(四)中国对美加征关税商品排除延期
根据《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关于对美加征关税商品第十四次排除延期清单的公告》(税委会公告2024年第3号),对美加征关税商品第十四次排除延期清单将于2024年11月30日到期。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按程序决定,对相关商品延长排除期限。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自2024年12月1日至2025年2月28日,对附件所列商品,继续不加征我为反制美301措施所加征的关税。
(五)海关总署:取消出口海外仓企业备案
为进一步促进跨境电商高质量发展,海关总署就优化跨境电商出口监管措施发布公告,明确自2024年12月15日起,取消跨境电商出口海外仓企业备案。
(六)2025沙特SABER认证新规发布
2025年1月1日,沙特标准局(SASO)将正式实施全新的SABER认证要求,对所有出口沙特的货物提出更严格的合规标准。
1.强制双证书认证
所有出口沙特的货物必须通过SABER系统申请并取得:
PCoC(产品符合性证书):确保产品符合沙特技术标准。
SCoC(批次装运符合性证书):确保具体批次货物符合清关要求。
2.承诺函失效
过去可以用的“承诺函”(Undertaking Letter)将不再适用清关。
3.到港后申请无效
新规明确规定:所有货物到港后再申请SCoC的操作将被视为无效,无法清关,甚至可能产生滞港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