间接歧视
总体争端涉及《消除种族歧视国际公约》第一条第一款所载“种族歧视”的含义和范围,该款规定种族歧视是“基于种族、肤色、血统、或民族或族裔的任何区别、排斥、限制或优惠,其目的或效果为取消或损害政治、经济、社会、文化或公共生活任何其他领域中人权和基本自由在平等基础上的承认、享受或行使”。
乌克兰认为,这一定义包含三个要素:(1)“区分、排斥、限制或优惠”,(2)“基于”任何受保护的理由,即“种族、肤色、血统、民族或族裔血统”,以及(3)“其目的或效果是取消或损害在平等基础上对人权和基本自由的承认、享有或行使”。
关于第三要素,乌克兰认为,《消除种族歧视国际公约》既涵盖歧视性目的,,并援引了消除种族歧视国际公约委员会关于种族歧视定义的第十四号一般性建议。因此,如果一项措施对受保护群体产生不成比例的偏见影响,则将被视为种 摩洛哥 WhatsApp 号码 族歧视,除非该措施在“根据《公约》的目标和宗旨判断”时是合法的(第十四号一般性建议,第 2 段)。为此目的,该措施必须是必要的、追求合法目的并与预期目标相称。消除种族歧视国际公约委员会坚持认为,要确定一项措施是否符合《消除种族歧视国际公约》的目标,必须看该行动是否“对以种族、肤色、血统或民族或族裔出身区分的群体产生不合理的不同影响”(第十四号一般性建议,第 2 段)。
俄罗斯方面同意种族歧视的定义既包括目的也包括效果。但它拒绝了乌克兰对间接歧视的广泛理解,坚持认为“族群之间结果的差异本身并不构成种族歧视,除非它是基于种族、肤色、血统、民族血统或族裔血统的区别、排斥、限制或偏好的客观结果”(乌克兰诉俄罗斯案,2024 年 1 月 31 日判决,第 189 段)。
俄罗斯认为,该措施必须与基于受保护理由的歧视行为“有因果关系”。因此,构成附带或次要影响的差异不构成种族歧视。此外,俄罗斯认为,如果一项措施有合理的理由,包括对民主社会所必需的人权进行限制,则该措施不构成歧视。